时间:2023-05-07 16:12:44 | 浏览:30
谁来说故事,是我还是他?
决定、决定、决定
书名:《超棒推理小说这样写:从人性、动机、情节出发,建构侦探与凶手的顶尖对决》
作者:詹姆斯.傅瑞(James N. Frey)
分享写故事要采用哪种观点和语调可是至关重大,你在开始拟定步骤表之前就得先下决定。你之所以必须尽早决定,是因为观点和语调会决定哪些场景要演给读者看,哪些又要藏到台面下不让读者看到。
我後面会针对各种常用的方法提出利弊分析。
我们先从第一个问题开始:这个故事究竟该以「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来叙述比较好?
● 第一人称叙述
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应该要能见证整个事件,并从自身观点加以讲述来龙去脉。
采用第一人称叙述的好处,在於叙述者的个人特色强烈、用词口语、叙事生动。冷硬派推理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呈现,已经是长久的传统。
那名年轻女子坐在一尘不染的白搪瓷办公桌後抬起头看着我。从那张不太讨喜的圆脸看来,她应该有东欧血统。她的手上有个红蓝双色的小小刺青,一把黑箭正好穿了过去。
「你一定是私探傅瑞──嘿,念起来还蛮顺口的嘛。」她对我说。
「请你按铃通知佩诺尔先生我来了,好吗?」
她按了铃,但他没有回应。她弹弹指尖,指甲油是和口红相称的血红色。
「你不可能找到她的,知道吗。」女子轻拉大大的圆形耳环,开起玩笑了。
「不可能找到谁?」
「不是『谁』。」她说:「是找不到佩诺尔先生的狗。」
「要我来是为了找一只狗?」
「你说对了。」这会儿,她露出灿烂但讥讽的笑容。
我回以最骄傲的笑脸,也就是私家侦探特有的笑容。「找狗是我的专长,小狗喜欢我。」
「我也喜欢你。」她说道。
她再次按铃,接着递给我一张纸条。「假如你离家太远觉得孤单,这是我的名字,娇莲.逵克利。」
不知藏在哪里的扩音机传来男人的咆哮:「叫那小子进来。」
「好戏上场了。」我说。
在这个例子中,是由侦探英雄叙述自己的故事。
然而叙述者不见得要是侦探英雄本人,也可以是一旁的副手,例如福尔摩斯故事当中的华生医师。
这样的写法有个明显的优点。记得吗,罗岱尔说过,读者阅读推理小说的理由之一是想获得对侦探英雄的认同,让侦探以第一人称来说故事,很容易达成这项目标。
这种方式也可以让读者得到和侦探相同的资讯。读者看到、听到侦探的一切所见所闻,这难道不是最公平的做法?读者接下来还能近距离观赏猫捉耗子的游戏,因为我们随时跟在主角身边,亲自见证他如何发挥聪明才智。
然而,现在的一流推理小说多半以第三人称来叙述。
● 第三人称叙述
作者使用第三人称的观点来叙述故事,等於创造了一个无名角色来当故事的叙述者。你身为作者,当然就是这个叙述者,但是你的用字遣词必须与平常说话的方式有所差别。
警察局长乔吉欧.史库力坐在他的车里,透过沾满灰尘的挡风玻璃看着雅典市区的办公大楼和旅馆犹如慢舞般地倒塌,一栋接着一栋,彷佛巨型球道上的保龄球瓶。
这段文字出自席尼.薛尔顿(Sidney Sheldon)一九七三年的《午夜情挑》(The Other Side of Midnight)。我问你,有哪个你认识的人会这样说话?门都没有,这是作家的措词,跟平常说话相差之远,堪比佛罗里达到冰岛的距离。用第三人称叙述故事时,你得用作家的措词,而且要刻意对发生在眼前的事件保持距离。你不能这样写:
那天早上,佛瑞德那个混帐带枪去上班,他一向很脑残。
这段叙述表达出非常主观的看法,除非你要写喜剧,否则绝对、千万不要这麽写。
在正规的推理小说中,叙述者是中立的第三者,不带偏见地将事实带到我们面前。这个创造出来(作为叙述者)的角色没有私人立场或看法,单纯是讲述故事的诱人旁